根据申请人张璐遗产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于石首门户网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石首市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 类型 |
不动产 坐落 |
不动产权 证号 |
不动产 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张贤文李祖珍 |
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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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皇叔街9号老粮食局宿舍6幢2单元301号 |
鄂(2018)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11475号 |
建筑面积:85.92㎡、使用面积:2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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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李祖珍占50%、张璐继承50% |
联系方式:0716-7298303 联系人:徐鑫源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