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行业动态>>公示公告>>浏览文章
2021-(0190)作废声明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22年07月27日 

兹有聂如发、聂于英坐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文峰路151号的房屋房产证号为:石房权证绣字第20013241号、石首房权证绣字第20042773号,土地证号为:石土国用(2003)字第010707029号,已于2022年1月20我中心申请办理继承登记,现因聂堂军已于2022年7月26日在石首市公证处办理了放弃遗产继承声明书,并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撤销编号为2022-0022《聂堂军、聂堂明、聂强遗产继承公告》

现我中心2022727对聂堂军、聂堂明、聂强在2022年1月20日出具的编号为2022-0022《聂堂军、聂堂明、聂强遗产继承公告》声明作废。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727

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联系地址:石首市南岳山大道1号  咨询电话:0716-7817074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716-7297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