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吴学宇、何三英登记座落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楚天大道延伸段产业花园(锦绣城)47幢一单元301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证号为:鄂(2018)石首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289号,现权利人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吴学宇、何三英
2022年5月9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22)-0166号
权利人吴学宇、何三英登记座落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楚天大道延伸段产业花园(锦绣城)47幢一单元301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证号为:鄂(2018)石首市不动产证明第0002289号,现权利人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 7298303 联系人:徐鑫源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