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2020)晋0105执恢457号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现登记于汪琼、付家祥名下,坐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文峰路70号2幢2单元401室房产的不动产权,证号为:石首房权证绣字第20121316号。经法院协助执行要求过户给智波交通运输设备有限公司。现申请人智波交通运输设备有限公司已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因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该证作废,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与我中心书面联系。如无人提出异议,我中心将依法协助办理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颁发权证。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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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2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