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行业动态>>公示公告>>浏览文章
2022-(0013)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22年01月17日 

遗失声明

权利人张祖新、胡承香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东方大道71号中实化工宿舍2幢1单元5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证号为:鄂(2018)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04879号,现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张祖新、胡承香

2022年1月17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22-0013

权利人张祖新、胡承香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东方大道71号中实化工宿舍2幢1单元502号的《不动产权证书》不慎遗失,证号为:鄂(2018)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04879号,现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7298303联系人:徐鑫源

2022年1月17日

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联系地址:石首市南岳山大道1号  咨询电话:0716-7817074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716-72975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