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张中秀、胡昌丙登记座落于石首室绣林办事处解放大道四联生活区的《不动产证书》不慎遗失,证书编号为:20122944号,现产权人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承诺:因该证号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现产权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张中秀、胡昌丙
2021年12月6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证书》公告
(2021)-0282号
权利人张中秀、胡昌丙登记座落于石首室绣林办事处解放大道四联生活区的《不动产证书》不慎遗失,证书编号为:20122944号,现产权人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号。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号。
联系电话:7298303联系人:徐鑫源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