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杨红梅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解放路2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石首国用(2014)第02941号,现特此声明作废。声声明人:杨红梅
2020年9月27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21-0227号
权利人杨红梅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解放路27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石首国用(2014)第02941号,现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 7281015 联系人:徐鑫源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