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周小春登记座落于石首市桃花山镇马鞍山村的《林权证》不慎遗失,查无证书号,四至范围为:东至三组荒山,南至四组水田,西至四组荒山,北至果老山分界;周小春委托张丽萍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张丽萍
2021年7月6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21)-0155号
权利人周小春登记座落于石首市桃花山镇马鞍山村的《林权证》不慎遗失,查无证书号,四至范围为:东至三组荒山,南至四组水田,西至四组荒山,北至果老山分界;周小春委托张丽萍声明该证书作废。声明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 7281015 联系人:徐鑫源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