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1-0123号
兹有石首市小河口镇人民政府一宗林地,傅静竹已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林地面积:155.90亩,树种:杨树,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分界沟,南至本镇林地,西至本镇林地,北至本镇林地。《不动产权证书》证号为鄂(2016)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02076号;依据2020年12月11日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科意见,该宗林地林木已采伐98亩,依据2021年5月29日石首市自然资源监测中心出具的《关于石首市小河口镇人民政府彭本艳林地勘测说明》,该宗林地已于2021年1月恢复造林,树种:杨树;依据2021年5月28日傅静竹与彭本艳签订的《林地林木转让协议》,将该宗林地转让给彭本艳,终止日期是2023年12月31日止。为保障合法权益,彭本艳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转移登记手续,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权利人已在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刊登及林地所有权单位现场张贴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此宗林地转移登记有异议,请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7281015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