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郑恒英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建设路8号商业大楼4幢2单元101的《不动产权证号》不慎遗失,证号为:鄂(2017)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02639号,权利人的继承人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承诺:因该证号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人的继承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郑恒英
2021年04月28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号》公告
(2021)-0091号
权利人郑恒英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建设路8号商业大楼4幢2单元101的《不动产权证号》不慎遗失,证号为:鄂(2017)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02639号,权利人的继承人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号。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号。
联系电话: 7281015 联系人:徐鑫源
2021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