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2020-0142号
兹有石首东升镇毕家塘村林地,不动产权证证号:鄂(2019)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09371号,位于东升镇毕家塘村,面积:169亩,树种:水杉,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生产路,南至农田,西至10组小路,生产路,北至石石公路;共六个小班。根据东升镇毕家塘村林地变更登记申请,石首市东升镇自然资源和规划所的林木、林地调查表,因S221公路扩建,需要撤迁还建,将原6号小班征用面积6亩,以新建3号、5号小班共6亩补充,变更后面积:170亩,8个小班四至范围分别是:1:东至生产路,南至农田(3亩),西至10组小路,北至石石公路,面积60亩;2:东至生产路,南至农田,西至生产路,北至石石公路,面积29亩;3:东至生产路,南至农田,西至生产路,北至石石公路,面积3亩;4:东至居民点,南至石石公路,西至农田,北至石石公路,面积14亩;5:东至乡村公路,南至农田,西至生产路,北至石石公路,面积3亩;6:东至居民点,南至农田,西至生产路,北至石石公路,面积8亩;7:东至居民点,南至农田,西至生产路,北至石石公路,面积5亩;8:东至居民点,南至农田,西至生产路,北至石石公路,面积48亩。终止日期是2089年7月12日止。为保障合法权益,石首东升镇毕家塘村向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权利人已在石首市门户网站刊登及林地所有权单位现场张贴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此宗林地变更登记有异议,请与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7281015
2020年0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