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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市荣获“国家森林城市”称号
作者:佚名|来源: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期:2019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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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再添一张“国字号”金字招牌,1115日,从河南信阳召开的2019森林城市建设座谈会上传来喜讯,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授予荆州市等28个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称号,市长崔永辉代表我市接受牌匾。

“国家森林城市”,是指城市生态系统以森林植被为主体,城市生态建设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各项建设指标达到规定要求并经国家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授牌的城市。它不仅是我国褒奖一个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最高荣誉之一,也是体现一个城市科学发展水平与和谐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

荆州市历来重视生态文明建设,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色发展。在2016年我市成功创建湖北省森林城市基础上,荆州市委、市政府以“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为战略导向,提出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目标,着力打造平原湖区森林城市群。

自创建工作启动以来,市委、市政府将创森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和“五城同创”的重要内容,并要求所辖6县市全部启动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全市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参与,形成四级书记抓造林的工作格局,森林城市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

截至目前,全市年均造林超60万亩,累计新增造林213.15万亩(2019年长江两岸造林达33.9万亩),森林面积增至627万亩,市域森林覆盖率从30.66%增至36.69%,城区绿化覆盖率从34.94%增至41.74%,城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从10.69平方米增至12.78平方米,重要水源地森林植被覆盖率均超过90%,市民对创森的支持率和满意度达到90%以上,各项创建指标全部达到或者超过国家森林城市创建标准,形成了林城相融、林水相依、林路相连、林庄相伴的森林城市格局,实现了经济社会和人与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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