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单位石首市桃花山林场登记座落于石首市桃花山镇建设路的二宗《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其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第一宗石土国用(2013)字第01610号,第二宗地宗地号为0601040004号,权利单位特此声明作废。权利单位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单位自行承担。
声明单位:石首市桃花山林场
2019年9月30日
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19-0267号
权利单位石首市桃花山林场登记座落于石首市桃花山镇建设路的二宗《国有土地使用证》不慎遗失,其土地使用证号分别为:第一宗石土国用(2013)字第01610号,第二宗地宗地号为0601040004号,权利单位特此声明作废。权利单位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 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