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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银保监局关于认真做好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19年06月20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银保监分局、直管办,各政策性银行湖北省分行、大型银行湖北省分行、股份制银行武汉分行,邮储银行湖北省分行,湖北省联社,湖北银行,汉口银行,武汉农商行,武汉众邦银行:

按照《自然资源部 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加强便民利企服务合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42号)要求,结合《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9〕57号)有关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我省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加强领导,共同推进不动产登记利民便企服务。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银行业监管部门、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切实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要求和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加强领导。不动产登记机构、银行业监管部门要组织各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会商机制,共同推进双方部门信息化建设工作,真正做到互联互通。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与银行业监管部门加强沟通,指导具备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不动产登记机构在签订合作协议的前提下,通过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和不动产登记大厅互设服务点等方式,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提供“一站式”服务,不断增强企业和群众改革获得感, 切实做到便民利企。

二、加强管理,健全机制,严格落实信息使用范围确保安全。各地主管部门要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保密协议的签订工作,严格双方用户的管理权限,建立健全保障机制。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和银保监部门要及时提供抵押登记信息、金融许可证信息等信息共享查询服务,并在信息查询、核对和共享时,坚持专人专岗,手续完备,程序严密,严禁将获取的信息泄露和用于查询请求事项之外的用途。

三、精准对接,明确职责,优化业务办理流程。积极按照“总对总”原则推动全省不动产登记系统通过金融专网与相关银行网点进行数据交换,明确受理过程中用户只提交一次资料,银行和不动产登记机构通过各地政府服务平台、内部专网或金融网进行网络传输,不再要求用户重复提交资料,反复跑路,力争2019年年底前实现抵押登记5个工作日办结,有条件的地区可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限。

四、加强合作,有序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之间要明确相关职责,加强业务培训,双方工作人员要熟悉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和有关业务知识。按照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关要求,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仅收集并核对不动产抵押登记等相关材料后,通过网络即时提交不动产登记机构,并定期派专人将收取的不动产抵押登记纸质申请材料集中送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切实履行依法登记职责,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完成受理、审核、登簿、发证等工作不得委托或授权银行行使,各地不动产登记部门与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日常工作的衔接,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及时将登记结果反馈给银行工作人员,杜绝企业借用“过桥资金”规避抵押物“悬空”风险及涉及不动产等超额抵押、违规抵押情况。

 

湖北省自然资源厅 湖北银保监局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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