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刘孝友于2001年12月通过交易购买张杰座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中山路96号房屋,房产证(证号:20014899号)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土地证未办理过户手续,证号为:石首国用(2003)字第010707115-4-5号,张杰所有;房产权利人刘孝友多方寻找张杰未果,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特此声明该土地证作废。该房产权利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刘孝友
2019年03月05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19(0081)号
权利人刘孝友于2001年12月通过交易购买张杰座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中山路96号房屋,房产证(证号:20014899号)已办理了过户手续;土地证未办理过户手续,证号为:石首国用(2003)字第010707115-4-5号,张杰所有;房产权利人刘孝友多方寻找张杰未果,导致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特此声明该土地证作废。权利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2019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