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18(0411)号
根据申请人文雅睿提出遗产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于石首门户网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6-7281015联系人:唐海林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
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文靖(谭静霞)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石首市绣林办事处南岳山大道
石房权证绣字第20071328号石土国用(2012)第0010320082-5-1号
建筑面积:181.25㎡共有使用权面积:177.16㎡
住宅
继承人:文雅睿50%谭静霞原有50%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