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齐兰英于2012年11月12日与原户主刘丽通过交易取得座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文峰小区29号的一间房屋,房产证号为:房20123078号,该房屋土地使用证属原户主刘艳飞(土地使用证证号:石土国用2002字第010510018号),现刘艳飞、刘丽均已找不到人,我作为现户主,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公告。声明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齐兰英
2018年10月12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0399号
权利人齐兰英于2012年11月12日与原户主刘丽通过交易取得座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文峰小区29号的一间房屋,房产证号为:房20123078号,该房屋土地使用证属原户主刘艳飞(土地使用证证号:石土国用2002字第010510018号),现刘艳飞、刘丽均已找不到人,我作为现户主,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遗失作废公告。声明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2018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