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18(0398)号
根据申请人龚乐新提出遗产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于石首门户网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6-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龚方培(张帮安) |
房屋所有权、国有土地使用权 |
石首市绣林办事处南岳山居民小区 |
石房权证字绣第20052722号石土国用(2009)第010330210号 |
建筑面积:313.6㎡使用权面积:98.82㎡ |
住宅 |
继承人:张帮安占75%龚乐新占25% |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