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袁春香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绣林大道紫燕大厦2601幢1-130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房屋所有权证号为:20141903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石首国用(2015)第0393号,现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袁春香
2018年10月08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0391号
权利人袁春香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绣林大道紫燕大厦2601幢1-1302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证号分别为:20141903号、石首国用(2015)第0393号,现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2018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