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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类服务指南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19年01月15日 

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查明、占用、残留和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类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类。

(二)办件类型 

承诺件。

(三)申请形式

窗口申请。

(四)服务对象

法人及社会组织。

(五)受理机构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六)实施机构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七)联办机构 

无。

(八)监察机构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九)设定依据 

【法规】《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2004年第23号)。

【规章】《关于开展矿产资源储量登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35号)。

(十)受理要求 

1.申请时限 

无。

2.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人应当是具体行政合法权益的法人主体单位;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禁止性要求 

无。

(十一)数量限制 

无。

(十二)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时间除外)

(十三)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特别程序时间除外)

(十四)申请材料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1.建设项目有关批复文件和项目选址位置图;

2.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及其审查意见;

3.建设项目压覆已设置矿业权矿产资源的,应附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补偿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4.省厅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批复文件;

5.被压覆矿区原储量审批文件。以上可提供复印件;

6.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一式四份);

7.登记书电子报盘。

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1.勘查许可证(复印件);

2.地质勘查报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文件(复印件);

3.地质资料汇交凭证(复印件);

4.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一式四份);

5.登记书电子报盘。

6.确属客观原因超出权证届满时间的申报项目需提供由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签署意见的情况说明。

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1.采矿许可证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复印件);

2.地质勘查报告或储量(分割)报告或核实报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文件(复印件);

3.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一式四份);

4.登记书电子报盘。

5.确属客观原因超出权证届满时间的申报项目需提供由市、县两级国土资源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和签署意见的情况说明。

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

1.采矿许可证(复印件);

2.闭坑地质报告的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文件(复印件);

3.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原件,一式四份);

4.若属政策性关闭矿山,无法提供上述第二项材料,应提供关闭矿山的有关文件及剩余资源储量的说明和证实材料;

5.登记书电子报盘。

(十五)结果名称 

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占用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残留矿产资源储量登记书。

(十六)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七)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如有收费请提供1.收费项目2.收费依据3.收费标准)。

(十八)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时制时间下午15:00-18:00)。

(十九)办理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

公交:乘坐566、817到公正路余家湖站下车;

地铁:乘坐4号线到楚河汉街站下车。

网上办事地址:http://zwfw.hubei.gov.cn

(二十)中介服务 

无。

(二十一)办理流程图

附图。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申请人通过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二)受理 

省国土资源厅依据审批权限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通知 。

(三)审查 

依据相关要求对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事项进行审查 。

(四)决定 

作出是否通过审查的决定 。

(五)制证发证 

发放批文 。

(六)中止 

 

四、办理服务 

(一)预约办理 

 。

(二)咨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等方式进行咨询。

1.窗口咨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服务大厅。

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27-87271177。

3.网上咨询。网址:http://www.hblr.gov.cn/。

(三)进程与结果查询 

 。

(四)物流快递 

无。

(五)网上支付 

(六)常见问题 

无。

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网上、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

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号码:12336。

窗口监督投诉。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服务大厅。

网上监督投诉。http://www.hblr.gov.cn/

电子邮件监督投诉。电子邮箱:hbsgtt01@163.com

信函监督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沙湖南岸)27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机构。

(二)申请人义务 

申请人义务:1.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 2.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完整性;3.配合踏勘论证。

 流程简图

(来源: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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