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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通知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18年02月05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

近日,国土资源部在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了《关于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试行)的公告》(国土资源部公告2017年第43号)。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认真贯彻《国土资源部关于推进矿产资源全面节约和高效利用的意见》(国土资发〔2016〕187号)文件精神,加强国土资源部已发布矿种的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执行情况监管,全面落实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指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工作。

二、我省新建或改扩建的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山,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三率”设计指标应达到《公告》的要求;已建的镁、铌、钽、硅质原料、膨润土和芒硝等矿山,凡达不到《公告》要求的,要按照《公告》要求整改。

三、各市、州、直管市和神农架林区国土资源局要按照省厅工作要求,将部已发布合理开发利用“三率”最低指标要求的矿山2017年实际指标情况于2018年3月31日前报省厅。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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