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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175号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17年08月07日 

遗失声明

权利人熊明清登记座落于石首市北门口的《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证书号:石房023086号。权利人的继承人特此声明作废。权利人的继承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人的继承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熊和平

2017年8月4日

 

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0175号

权利人熊明清登记座落于石首市北门口的《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证书号:石房023086号。权利人的继承人特此声明作废。权利人的继承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补发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补发证书,原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2017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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