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编号:2024(0069)号
根据湖北省石首市人民法院(2024)鄂1081执恢29号《民事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内容,现登记于祝芳梅,坐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明珠大道御景龙湾1幢1单元1402室的不动产权,产权证号为:鄂(2020)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05537号。经法院协助执行要求将上述不动产过户给陈珍喜名下。现申请人陈珍喜已向我中心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因证书无法收回,现公告该证作废,我中心将依法协助办理该不动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颁发权证。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716-7298303 联系人:徐鑫源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