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国土综合整治平台和支撑作用,科学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今年开始,湖北省正式启用全国首个《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导则》),指导全省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科学、规范建设。
《规划设计导则》包括导则、农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4个部分,要求按照“全域规划、整体设计;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公众参与、共同缔造;尊重历史、凸显乡村风貌”四大规划设计原则开展工作,并明确提出相关目标、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湖北省农村广泛分布于鄂西高山,鄂东北、鄂东南低山丘陵,鄂北岗地丘陵,江汉平原等不同地形地貌地区。针对这一现实情况,《规划设计导则》因地制宜提出分区整治指引,统筹考虑各地方实际,划分不同区域的项目整治目标和主要整治任务。
此外,《规划设计导则》充分衔接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结合实施方案的目标指标,通过空间安全分析、空间价值研究,以系统思维对空间格局进行优化,对用地进行统一安排和重新布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适度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目标。
“湖北省正式启用《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既有针对性,聚焦农村地区项目,适用于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也有指导性,满足了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的需要,填补相关标准空白;更有可操作性,确定项目工程体系,有效规范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 湖北省国土整治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后续还将陆续出台一系列地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