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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正式启用全国首个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地方标准
作者:佚名|来源:湖北省自然资源厅|日期:2024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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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发挥国土综合整治平台和支撑作用,科学统筹推进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建设,今年开始,湖北省正式启用全国首个《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地方标准(以下简称《规划设计导则》),指导全省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项目科学、规范建设。

《规划设计导则》包括导则、农地整治、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与修复等4个部分,要求按照“全域规划、整体设计;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公众参与、共同缔造;尊重历史、凸显乡村风貌”四大规划设计原则开展工作,并明确提出相关目标、工作程序、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

湖北省农村广泛分布于鄂西高山,鄂东北、鄂东南低山丘陵,鄂北岗地丘陵,江汉平原等不同地形地貌地区。针对这一现实情况,《规划设计导则》因地制宜提出分区整治指引,统筹考虑各地方实际,划分不同区域的项目整治目标和主要整治任务。

此外,《规划设计导则》充分衔接县级、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村庄规划成果,结合实施方案的目标指标,通过空间安全分析、空间价值研究,以系统思维对空间格局进行优化,对用地进行统一安排和重新布局,实现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适度宜居,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总体目标。

“湖北省正式启用《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导则》,既有针对性,聚焦农村地区项目,适用于农村地区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也有指导性,满足了全域全要素综合整治的需要,填补相关标准空白;更有可操作性,确定项目工程体系,有效规范了全域国土综合整治规划设计。” 湖北省国土整治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后续还将陆续出台一系列地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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