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文峰小区71号有一宗土地,证书记载宗地面积104.87㎡(实测宗地面积100.72㎡),四至范围为:东至骆新平,南至通道,西至通道,北至程风,2002年骆正金取得了《国有土地使用权》。
现骆正金的继承人骆冬平到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因权属线发生改变,且实际占宗地面积未超过批准用地面积。依据石自然资发【2022】25号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涉房涉地历史遗留问题“清零行动”实施方案》第四条第1款对土地使用权界址发生变化的第(1)点相关的规定,现将申请登记宗地于石首门户网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石首市 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6-7281015 联系人:徐鑫源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