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李春兰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笔架山路一单元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石土国用(2006)字第010701130-3-4号,李春兰将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刘用军,刘用军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因申请人联系不到原权利人,现单方申请办理遗失补证手续。申请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刘用军
2023年1月16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23-0019
权利人李春兰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笔架山路一单元东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石土国用(2006)字第010701130-3-4号,李春兰将土地使用权与房屋所有权转让给刘用军,刘用军办理了房屋所有权变更手续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申请人特此声明作废。申请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7281015 联系人:徐鑫源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