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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22年09月05日 

土地预公告


石政土征预公告〔20223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和文件规定,石首市人民政府拟征石首市东升镇毕家塘村土地。现将启动征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土地范围

拟征土地地块1,位于石首市东升镇毕家塘村(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土地目的

本次征土地,拟用于石首市2022年度第8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石首市仙鹤大道),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2项情形的用地。

三、土地征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石首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29月5日起,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拟征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数量等信息进行详细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安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和石首市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29月5日起,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土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石首市东升镇、石首市东升镇毕家塘村,并已在石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shishou.gov.cn/。

特此公告。

 

 

石首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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