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红线,日前,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下达2021年度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的通知》,对全年耕地保护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一是压实耕地保护主体责任。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压实乡镇、村级组织耕地保护责任。
二是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充分运用“国土三调”成果推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核实整改,巩固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加强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管理,严格审查土地复垦方案,建立相关工作台账。
三是强力推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强化对补充耕地项目实施的全程监管,确保补充耕地质量符合标准要求。加强补充耕地项目后期管护,明确管护责任,确保新增耕地稳定耕作。
四是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积极支持设施农业发展,严格执行设施农业用地标准,加强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管理和利用监测,坚持“农地农用”,防止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和“大棚房”问题反弹。
五是推行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组织编制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再利用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剥离区域、利用区域、存储点设置,确保科学剥离、合理利用。
此外,《通知》还要求,各地要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耕地面积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少于省政府下达的控制数;要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全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备案入库面积1.51万亩、补充耕地立项面积2.5万亩;要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0〕24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要求,不新增发生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耕地保护科)
来源:荆州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