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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土地征收启动公告3批次(5)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21年03月08日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石政土地启动公告〔202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的通知》等法律和文件规定石首市人民政府拟征收东升镇滑家垱社区集体土地。现将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拟征收土地1个地块,位于东升镇滑家垱社区(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征收集体土地,拟用于2021年度第3批次(增减挂钩)城市建设用地项目建设,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5项情形的用地。  

三、土地征收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石首市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1年3月8日起,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对拟征收范围内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数量等信息进行详细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安排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2号)石首市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1年3月8日起,石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东升镇、东升镇滑家垱社区,并已在石首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http://www.shishou.gov.cn/

特此公告。

 

 

石首市人民政府

202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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