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有焦新华承包石首市东升镇两湖村林地共102亩,具体证号为:鄂(2017)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00826号;面积:102亩;四至范围:东抵本村农田,南抵土路,西抵分界沟,北抵石首市洲滩管理局南碾管理所农田,焦新华于2017年1月04日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2018年7月28日,焦新华与张华签订了《林木所有权转让协议》,将此宗林地转让给张华。为保障个人合法权益,张华向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书》转移登记,特此公示。
公示期为15天,即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23日止。权利人已在石首市门户网站刊登及林地所有权单位现场张贴公示。公示期内如对此宗林地延期有异议,请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联系电话:7281015
2018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