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21-0001号
根据申请人陈海元出遗产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于石首门户网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石首市 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陈银秀 |
房屋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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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高基庙镇向阳路 |
石房权证绣高字第高20062014号石房高共字第20060015号 |
建筑面积:36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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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商住 |
继承人:陈海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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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