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单位石首市人民大垸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登记座落于大垸镇保丰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081001310号,因机构改革,该单位所有资产均划为当地政府所有,现大垸镇政府申请办理遗失补证手续,申请人特此声明作废。权利单位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单位自行承担。
声明单位:石首市大垸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7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20-0257号
权利单位石首市人民大垸乡农业技术推广站登记座落于大垸镇保丰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081001310号,因机构改革,该单位所有资产均划为当地政府所有,现大垸镇政府申请办理遗失补证手续,现申请人特此声明作废。申请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 7281015 联系人:徐鑫源
2020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