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编号:2020-203号
位于石首市绣林办事处南岳山大道3号,于1986年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发证面积为13340.00平方米,现实测面积为10603.26平方米,与原土地面积相差2736.74平方米,该宗地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农业农村局,南至南岳山大道,西至通道,北至通道。该地块已由围墙和房屋闭合,权属均无争议,由中共石首市委老干部局使用至今。
2020年09月09日,石首市老干部局向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申请将该块土地使用权登记至石首市老干部局名下。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和2017年第8期石首市人民政府《关于研究不动产登记有关工作的纪要》。我中心将中共石首市委老干部局申请登记地块的四至范围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并在该地块所在单位现场张贴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提出,如无异议,我中心将依法对该地块办理登记手续。
联系人:唐海林 联系电话:7281015
特此公示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