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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28)陈珍兰、王伏生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20年07月06日 

遗失声明

权利人陈珍兰、王伏生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东方大道观景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证号分别为::石土国用(2011)字第0020180152-4-5号和20110145号现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陈珍兰、王伏生

2020年07月06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20-0110

权利人陈珍兰、王伏生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东方大道观景小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和《房屋所有权证》不慎遗失证号分别为::石土国用(2011)字第0020180152-4-5号和20110145号申请人特此声明作废。申请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   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2020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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