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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监督建议 促成原长江公路大桥84亩工程用地得以复垦
作者:佚名|来源:本站原创|日期:2020年06月05日 

“感谢检察院的监督和关心,我们被临时租用的84.31亩农用地终于得到了复垦,现在已有不少村民在上面种上了苞谷和蔬菜,长势喜人,不久就能有收成了。”

近日,石首市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对一起临时用地未及时复垦的公益诉讼案件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时,石首市某种畜场副场长蔡某高兴的说道。

2019年8月,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在履职中发现,石首长江公路大桥某标段项目部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到期后,未及时复垦。办案人员立即开展现场走访。经调查,该项目部因工程建设需要与石首市某种畜场签订《临时用地协议》,约定截止2019年5月前,租用该场耕地、林地共84.31亩,用于项目部拌合站、钢筋场、项目部驻地、江滩栈桥临时用地,并对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随着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项目竣工,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到期,相关临时用地却未及时得到复垦,影响了群众农事生产。

市检察院随即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建议其依法对该项目部未及时复垦临时用地的行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迅速行动,立刻督促该项目部制定《土地复垦方案》,对临时用地开展复垦。

2019年底,原来临时被征用土地的复垦工作全面落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市某种畜场组织专家及临时用地涉及到的29名村民进行了验收,29名村民对复垦情况表示满意,并签字按上了红手印。今年4月份,应部分群众的要求,相关部门又对一些复垦的农用地进行土地平整,达到耕种要求,直到群众满意为止。

记者张世勇 通讯员胡怀文 杨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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