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刘金梅、张铁硕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长安巷汽车站宿舍2幢1单元301的《不动产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鄂(2016)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03016号,现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权利人自行承担。
声明人:刘金梅、张铁硕
2020年3月23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20-0036号
权利人刘金梅、张铁硕登记座落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长安巷汽车站宿舍2幢1单元301的《不动产权证》不慎遗失,证号为:鄂(2016)石首市不动产权第0003016号,现特此声明作废。声明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依法注销上述证书。
联系电话: 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