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2020-0019号
根据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2018)鄂1002执恢225号之二,将被执行单位石首市湘楚商贸有限公司位于石首市横沟市镇新建街的房屋,房屋产权证号:20131177号,土地使用证原证号:石土国用(2007)字第120101137号,现土地使用证证号:石土国用(2013)第01592号,过户给承受单位湖北海富家具有限公司。因被执行单位石首市湘楚商贸有限公司未配合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特公告该房屋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证书作废。我单位现就该房产原房产证、土地使用证证书作废征求异议,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据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裁定为该房屋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联系电话: 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