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公告
2020-0017号
根据《石首市解放西路棚户区第二期改造征收安置补偿方案》,征收范围包括石首市解放西路棚户区第二期区域内中山路西侧,现签约户收回不动产权证69本,其中土地使用权证29本,房屋所有权证40本。该项目拆迁安置补偿责任单位为石首市解放路棚户区改造工程指挥部,该地块上涉及的被拆迁人(详见下表),达成拆迁安置协议,并按协议条款补偿到位,不存在纠纷。
根据不动产登记有关规定,我中心现公告本宗地原登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全部注销,未办理登记的按有关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证书,原证书作废。
联系单位: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7281015
2020年1月19日
附表注销11本不动产权证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