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根据《绣林街道办事处车落岗社区南岳山社区2017年度非原住户房屋征收补偿和住房安置办法》,征收郭中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石土国用(2003)字第010805005号、王鹤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石土国用(2003)字第010805014号已遗失。征收单位声明作废。征收单位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征收单位自行承担。
声明单位:石首市绣林办事处
2020年1月17日
遗失补发《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20-0016号
根据《绣林街道办事处车落岗社区南岳山社区2017年度非原住户房屋征收补偿和住房安置办法》,征收郭中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石土国用(2003)字第010805005号、王鹤令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号:石土国用(2003)字第010805014号已遗失。征收单位声明作废。征收单位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补发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补发证书,原证书作废。
联系电话: 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