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
权利人刘克文登记座落于石首市调关镇车站路7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证号分别为:051233号和070103096号,现特此声明作废。刘克文已去世,继承人承诺:因该证书遗失所产生的民事纠纷和法律责任,概由继承人自行承担。
继承人:刘银成
2019年8月7日
遗失作废《不动产权证书》公告
2019-0221号
权利人刘克文登记座落于石首市调关镇车站路75号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不慎遗失,证号分别为:051233号和070103096号,现特此声明作废。该权利人的继承人已在石首门户网站刊登遗失声明,并申请注销该证书。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交书面材料。期满无异议,将依法注销该证书。
联系电话: 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2019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