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遗产继承登记公告
编号:2019(0175)号
权利人丁其华(配偶:高金莲)位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碧玉街186号原石首市乡镇企业管理局(现安监局住宅小区)3号楼502室房屋,属集资建房,至今未办理房屋登记,因其配偶已去世,现丁其华提出遗产继承登记申请,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遗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于石首门户网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716-7281015 联系人:唐海林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权证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丁其华(高金莲) |
房屋所有权 |
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碧玉街186号3号楼502室 |
/ |
建筑面积:135.43㎡ |
住宅 |
继承人:丁其华 |
石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0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