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服务指南适用于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业务。
二、基础要素
(一)事项名称
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二)事项代码
42000000000001104349500100007000
(三)办件类型
承诺件。
(四)申请形式
网上申请。
(五)服务对象
自然人、法人和社会组织。
(六)受理机构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七)实施机构
湖北省国土资源厅。
(八)联办机构
无。
(九)监察机构
省纪委派驻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组。
(十)设定依据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2009年8月29日修正,主席令第18号)第三十三条。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1994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52号令)第三十五条。
(十一)受理要求
1.申请时限
无。
2.受理条件
(1)申请事项属于该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2)申请人应当是具体行政合法权益的法人主体单位;
(3)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3.禁止性要求
无。
(十二)数量限制
无。
(十三)法定办结时限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十四)承诺办结时限
承诺办理时限:14个工作日。
(十五)申请材料
1.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申请函;
2.建设项目有关批复(核准、备案)文件;
3.建设项目选址位置图;
4.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调查评价报告及审查意见;
5.项目选址调整(变化)情况说明文件;
6.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范围与拟压覆矿区关系叠合图;
7.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结果表;
8.建设单位与矿业权人签订的协议原件及矿业权许可证复印件;
9.矿业权人同意办理矿业权范围变更(注销)登记手续承诺书。
(十六)结果名称
1.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批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函(见附件)。
(十七)结果样本
结果样本见附件。
(十八)收费
本行政许可事项不收费。
(十九)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周六:上午9:30-11:30下午:14:00-17:00。
(二十)办理地点
武昌区公正路27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大厅。
网上办事地址:http://zwfw.hubei.gov.cn
(二十一)中介服务
无。
(二十二)办理流程图
见附件。
三、办理流程
(一)申请
由建设单位在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上填报相关信息,在网上提出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的申请。
(二)受理
1、根据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站公开列出的本审查工作细则提及的申请材料目录及要求。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系统自动审查材料,材料不全无法提交,材料齐全后系统自动接件。
2、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形式审查要求的申请,或已按要求进行补正的申请,系统转交省国土资源厅报件大厅窗口,对属于职能范围内的报件,予以受理,系统自动生成《受理通知书》,并以短信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的通过系统向申请人发送短信说明不予受理的原因。受理后,申请人可申请终止。
(三)审查审核
1、受理后,网上申请材料按照审批程序转入审查环节;由主办处室(省国土资源厅资源处)审查人具体审查,符合审批要求的,草拟关于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储量的批准文件,转处室主要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移交相关处室(省国土资源厅规划处、矿管处、地勘处)会签;由主办处室汇总意见后,转交厅办公室核稿;厅办公室核稿无误后转交厅领导审批。
2、厅领导
依照法律法规进行批准。
(四)批准文件制作
申请项目经厅领导批准后,由主办处室核稿,再由厅文印室打印制作,纸质批准移交厅报件大厅,并上传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五)送达
由系统自动生成办结短信,通知申请人凭纸质报件材料到省国土资源厅报件大厅窗口领取批准文件。
四、办理服务
(一)预约办理
无。
(二)咨询
申请人可通过窗口、电话、网上等方式进行咨询。1.窗口咨询。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服务大厅。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27-87271177。3.网上咨询。网址:http://www.hblr.gov.cn/。
(三)进程与结果查询
申请人可通过湖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http://www.hbtzls.gov.cn)实时查看审批进程与结果,同时受到系统发送的短信提醒
(四)物流快递
无。
(五)网上支付
无。
(六)常见问题
无。
五、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一)监督投诉
申请人可通过电话、窗口、网上、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进行监督投诉。电话监督投诉。电话号码:12336。窗口监督投诉。地址: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27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政务服务大厅。网上监督投诉。http://www.hblr.gov.cn/。电子邮件监督投诉。电子邮箱:hbsgtt01@163.com。信函监督投诉。投诉受理部门名称:武汉市武昌区公正路(沙湖南岸)27号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纪检监察机构。
(二)申请人义务
申请人义务:1.按照要求提交申请材料。2.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填写的表格中相关人员签字用签字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3.积极配合湖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工作,包括按要求补齐补正材料等。
(来源:湖北省国土资源厅网站)